近日,永清法院永清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法院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洪书琴同志“2019年度全省法院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”荣誉称号,经院党组研究决定,号召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向“全国法院先进集体”永清人民法庭和“全省十佳个人”洪书琴同志学习。
近年来,永清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,各项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,工作中,一是抓党建、带队伍。永清法庭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抓手,实现了“支部建在庭上,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”,有效地激发了党建工作活力,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。二是搞服务、促和谐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服务职能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充分发挥“法官进社区”“送法进村街”“送法进企业”等活动的作用,开展上门咨询、巡回审判、现场开庭,使司法服务直达群众家门,减轻群众诉累。三是抓公开、促公正。永清法庭努力使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,庭审直播、裁判文书网上公开、法院开放日成为法庭司法公开的抓手,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洪书琴同志在法院工作29年来,先后在办公室、民庭、审监庭、刑庭工作,她勤学好问,刻苦钻研,在每个岗位上都有独到的建树,先后有多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、省市级报刊上发表。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中,她总结提出了“模糊调解法”和“调解三十六计”,大大提高了民事案件的调解率。在担任刑庭庭长期间,她以身做责,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。在她的带领下,永清法院刑庭连续八年做到了“无发还、无改判、无申诉、无上访”,附带民事调解率始终在95%以上,群众满意度达100%,综合成绩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。她制作的刑事判决书两次获廊坊市法院裁判文书评比第一名,在廊坊市法院系统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。
该院党组号召各部门和全院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,学习永清人民法庭团结一致、努力拼搏、开拓进取的精神;学习洪书琴同志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、忘我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。以榜样的力量为引领,踏实工作,努力奋斗,见贤思齐,扎实工作,为推动永清法院各项工作的创新与发展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、更大的贡献。